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王晓晖
优化协同高效,是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条重要原则。深入理解“优化协同高效”的深刻内涵和工作要求,才能牢牢把握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正确方向和着力点,把《决定》提出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一)
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积极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方面机构职能不断优化、逐步规范,实现了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机构职能体系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机构职能体系的重大转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也要看到,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决定》对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列举了十一个方面的主要问题,涵盖了党政军群各方面组织机构,涵盖了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机构,涵盖了机构设置、职能配置、运行机制、编制管理等各个方面,概括起来讲,主要是机构设置不够优化、职能配置不够协同、机制运行不够高效。这些问题,是影响和制约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体制问题,是我们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