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12日(星期一)10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吴恒、环资委委员吕彩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超英、副主任许安标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法制日报记者:我们注意到去年的时候,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红十字法进行了修订,这部法律于去年5月8日正式实施了。在应对社会公众热点事件引发的信任力危机方面,立法究竟会起到多么大的作用?这部法律对提高红十字会的履行能力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吴恒:提到了中国红十字事业方面的问题。确实我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红十字会法,我想简要地回顾一下。这部法律是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提请审议的,当然相关的机构,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做了大量的协助性、基础性工作。教科文卫委员会2014年承担了中国红十字会法的牵头修订工作。因为红十字事业,特别是刚才记者向我们阐述的曾经遇到的一些问题,在全社会引起的这样重大的反响。通过将近两年的努力,委员会花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终于在2016年6月提请了第21次常委会进行审议。经过常委会几次审议,在去年2月份,在第26次常委会上审议通过。这是我简单地回顾一下这个过程。
我简单地回应一下这位记者谈到的,我们修订红十字会法主要体现了什么东西?在修改的红十字会法里我们体现了,第一,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的监管体制建设,因为从发生的一些现象看,确实也感到监管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当然也有很多地方的红十字组织管理是很有序的,我们把一些好的做法凝练出来,在法律里体现了加强对红十字组织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