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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起杭州部分区域临时封闭 含西湖景区大部(1)

2016-08-17 14:07:07  政府网站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区部分区域实行临时性封闭管理的决定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确保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一次峰会(以下简称G20峰会)顺利举行,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为保障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一次峰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在G20峰会筹备、举办等期间,对本市市区部分区域采取临时性封闭管理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2016年8月20日至9月6日,对包括西湖景区大部在内的部分区域实行封闭管理。

8月20日零时至8月31日24时,在封闭管理区域内居住、工作的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刷证进入,其他人员凭居民身份证经安全检查后进入。除持有G20峰会通行证、贴有通行标识的机动车经安全检查,以及在封闭管理区域内居住、工作的人员随带贴有通行标识的非机动车外,禁止其他车辆(含非机动车、机动车)进入、通行。

9月1日零时至9月6日24时,实施封闭管理的区域停止对外开放。除在封闭管理区域内居住、工作的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并经安全检查进入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除持有G20峰会通行证的机动车经安全检查外,禁止其他车辆(含非机动车、机动车)进入、通行。

二、封闭管理期间,封闭管理区域内邮件、快递服务指定中国邮政集团杭州分公司、浙江邮政速递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提供。其中,8月28日零时至9月6日24时,暂停向峰会住地宾馆派送邮件、快递(报纸、信件除外)。

封闭管理期间,除服务保障G20峰会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封闭管理区域内销售、运输、携带具有安全隐患的物品,不得从事其他影响安全的活动。

公安、城管、住保房管等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可要求封闭管理区域内相关单位、人员对其管理、使用的户外设施、LED显示屏、高音广播喇叭、视频监控、停车泊位、地下空间、无人房屋等相关设施、设备、场地予以临时停用、封闭、封存;必要时,公安机关可直接采取上述措施。

三、为方便广大居民、游客的生活、工作和出行,封闭管理区域在封闭管理期间实行以下服务措施:

(一)8月20日至8月31日每日8时至17时30分,在黄龙旅游集散中心、六和塔集散中心、虎玉路集散中心共设置3个换乘服务点,游客在换乘服务点凭居民身份证并经安全检查后,统一换乘接驳车辆进入西湖景区封闭管理区域。

(二)8月20日至9月6日,在西湖景区封闭管理区域内设置环湖公交临时线路,同时优化封闭管理区域外围公交站点,实现封闭管理区域内外公交环线衔接。

(三)8月20日至9月6日,在西湖景区封闭管理区域外围设置一批停车场,供封闭管理区域内的居民、单位免费停车。鼓励在封闭管理区域内居住、工作的人员将机动车停放到免费停车场,尽量减少用车、出行。

(四)8月20日至9月6日,在西湖景区封闭管理区域内各社区设立居民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电话,提供综合性民生保障服务。封闭管理区域内的居民、单位遇有突发紧急情况,可以向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四、希望广大市民、游客对封闭管理措施予以理解和支持,合理安排好生活、出行、旅游等,并携带居民身份证,自觉执行决定要求,服从现场执勤人员指挥。

违反本决定规定构成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依照本决定实施封闭管理的区域包括:

(一)万松岭路省军区南侧停车场—万松岭西接线—南屏山山体—虎跑路—三台山路—玉岑山上山—南高峰—龙井支路—茅乡水情水系岸边游步道—赵公堤支路—灵隐路—曙光路—宝石山山体—保俶路—凤起路—都锦生路—龙游路—遂安路—开化路—教场路—武林支路—太平里—长生路—蕲王路—学士路—东坡路—仁和路—延安路—将军路—柳莺路—开元路—直紫城巷—西湖大道—劳动路—荷花池头路—孝子坊—清波街—铁冶路的合围区域(西湖景区封闭管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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