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鳌19日起实行水上交通管制 为期8天

2016-03-19 19:01:56  南海网    参与评论()人

南国都市报3月18日讯(记者张期望)南国都市报记者今日从相关部门获悉,为加强对博鳌亚洲论坛2016年年会期间博鳌水城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3月19日8时至3月26日8时,琼海市博鳌水上观音(即万泉河大乐桥上游约200米处)对开水域、培兰大桥至玉带滩出海口处以内的水域实行管制。

在管制期间内,博鳌地区所有渔船、交通运输船和旅游船等船舶全部停止作业、经营活动;管制期间禁止一切无关船只或人员进入管制水域及在管制水域内投放任何捕鱼网具。

各船舶必须在指定停泊点停泊(会议专用船舶在指定码头停靠),并接受琼海公安边防支队执勤干警和清澜海事局执勤船艇的监管。

具体停泊点划分为3部分:

1、博鳌辖区大型渔船集中停靠在沙坡岛左侧沿岸,小舢舨渔船集中停放在锦江码头;鳌强码头和文化苑码头的旅游船停放在其码头集中管理;中信码头、中远码头和金海岸简易码头的旅游船集中停放在沙坡岛左侧沿岸。

2、东海村委会南港片区的渔船停泊在南港小学沿岸一带水域;东坡三队、四队的渔船停泊在鸭塘沿岸一带水域(其余远离警戒区的东坡五队至八队的渔船停泊在东坡五队沿岸一带水域,由各船主自行看护)。

3、各船主必须于3月18日12时前自行将船上的剩余油料、发动机电瓶、易燃易爆及贵重物品收(拆)回妥善保管,如因保管不善引发船舶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有关船主责任。

在博鳌水城水上交通管制期间,各船舶要自觉接受执勤干警的管理和指挥,禁止进入管制区域。凡不服从管理,违反水上交通管制规定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丁勇 CN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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