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9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历经4次审议、与每位劳动者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劳动合同法》终获通过。该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专家:劳动合同连签两次后可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权益作出有限让步
  ·全国总工会:劳动合同法未过分倾向劳动者利益
  ·劳动合同法呈现七大亮点:让劳动者更有安全感
  ·华为应对新劳动合同法 万名员工将自选“去留”
  ·沃尔玛:裁员与劳动合同法无关 也不影响采购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全文
  ·专家称就业促进法草案不会专门反对乙肝歧视
  ·人大立法为国民安全感提供依靠
  ·《就业促进法》提出:每个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就业促进法》明年元旦生效 遭就业歧视可仲裁

读者在认真阅读《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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