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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9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历经4次审议、与每位劳动者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劳动合同法》终获通过。该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专家:劳动合同连签两次后可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权益作出有限让步
·全国总工会:劳动合同法未过分倾向劳动者利益
·劳动合同法呈现七大亮点:让劳动者更有安全感
·华为应对新劳动合同法
万名员工将自选“去留”
·沃尔玛:裁员与劳动合同法无关
也不影响采购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全文
·专家称就业促进法草案不会专门反对乙肝歧视
·人大立法为国民安全感提供依靠
·《就业促进法》提出:每个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就业促进法》明年元旦生效
遭就业歧视可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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