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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跨境金融账户逃税 银行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细则出台

2018-01-04 18:35:5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而此次细则规定,如果原有声明文件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可靠,账户持有人自被要求提供声明文件之日起九十日内未提供的,银行应当将其视为非居民账户管理,并按国籍等信息确定其税收居民国(地区);此外,对于投资机构,声明不属于消极非金融机构,但其税收居民国(地区)不参与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的,针对这类声明文件存在不合理信息的情形,应当要求账户持有人提供有效声明文件或者进行解释。不提供有效声明文件或者合理解释的,不得开立账户。

银行应调查信息矛盾账户

此次细则强调并具体明确了银行对账户持有人信息的审核义务。细则指出,在办理开户时,如果银行认为账户持有人签署的税收居民声明文件存在不合理信息,应当要求账户持有人提供有效声明文件或者进行解释,不提供有效声明文件或者合理解释的,不得为其激活账户。

个人账户持有人声明文件填写信息与其他信息存在明显矛盾的情形主要包括3种:声明信息与现有账户开立及反洗钱程序收集的身份信息不符的;声明仅为中国税收居民,但账户持有人提供的国籍为外国,或者证件类型、现居住地址、电话为国外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声明为非居民,但账户持有人提供的国籍、证件类型、现居住地址等所属国家(地区)不一致的。

而对于机构金融账户,信息出现明显矛盾的主要情形除包括上述个人账户对应情形外,还包括投资机构声明不属于消极非金融机构,但其税收居民国(地区)不参与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的情形。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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