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信息披露不完整 东方金钰定增申请被证监会否决

2018-01-04 18:23:3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1月2日晚间,东方金钰发布公告称,因信披不完整,公司定增申请被证监会否决。

  公告显示,东方金钰于2018年1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不予核准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的文件。发审委关注到东方金钰存在以下情形,具体来看,东方金钰原实际控制人赵兴龙与徐翔(他人代持)合资成立瑞丽金泽投资有限公司,认购东方金钰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赵兴龙因涉及徐翔案件被刑事判决,瑞丽金泽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

  申请文件中,东方金钰未能充分说明并披露前述事项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公司权益且尚未消除的情形。同时东方金钰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房产,自建旗舰店实施“珠宝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已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包含多个热点城市及住宅性质房产,且报告期内东方金钰还从事多项类金融业务。申请文件中,东方金钰未能充分说明并披露此次募集资金用途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涉及财务性投资。

  发审委认为,东方金钰信息披露不完整。 鉴于上述情形,发审委认为,东方金钰此次申请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东方金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申请未获通过。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东方金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东方金钰表示,公司拟研究调整募投项目在内的非公开发行方案,重新审议相关议案,并择机向证监会重新提交增发申请文件。

  据东方金钰披露的非公开发行预案二次修订稿显示,公司原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7亿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约29.8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珠宝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云南跨境珠宝创意产业园项目和信息化珠宝物流中心项目三个项目建设。

  东方金钰曾表示,通过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一方面可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强化公司在翡翠原材料领域的优势地位和影响力。

(责任编辑:张海蛟)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