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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转债需两年炒股经验 刚刚有券商违规被约谈

2017-12-16 11:21:3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打新千万要注意!创业板转债需两年炒股经验,刚刚有券商违规被约谈

记者 陆慧婧

创业板转债确实不是人人都能打,一家深交所会员单位因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存在问题,导致部分投资者违规参与创业板可转债申购,被深交所约见谈话。

深交所明确规定,参与创业板可转债申购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11月28日刚刚公布中签结果的国祯转债是本次信用打新以来第一只创业板可转债,同样已公布中签结果的蓝思转债是第二只创业板可转债,除此之外,创业板可转债中的铁汉转债、万信转债也分别将于本月18日、19日进行网上申购。

一会员单位刚刚被约谈

一度火热的可转债信用打新出现了首个违规案例,这次违规是与部分不具有创业板权限的投资者违规参与创业板可转债申购相关。

深交所在今日发布的市场监管动态中通报,本周,针对一家会员因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存在问题,导致部分投资者违规参与创业板可转债申购,本所对其采取了约见谈话的监管措施。

事实上,深交所在今年11月6日的投资者热线问答中曾明确回答过创业板可转债申购是否存在门槛的问题。深交所在热线问答中称,参与创业板可转债申购、交易、转股的投资者,应对符合创业板适当性管理要求。

深交所在《投资者服务热线专栏第370期》中也曾指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有如下规定:

第五条,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交易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第六条,会员应当在营业场所现场与客户书面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一式两份,由会员经办人员见证客户签署并核对相关内容后再予以签字确认。上述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会员可为客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第七条,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如要求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在按照第六条第一款的要求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时,应当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风险揭示书必须由营业部负责人签字确认。上述文件签署第五个交易日后,会员可为客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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