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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跃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017-12-12 15:15:1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网财经12月12日讯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12月11日发布信息显示,贾跃亭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法院公开被执行人信息显示,贾跃亭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初始交易金额人民币4.621亿元。

二、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4149847.77元。

三、 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对应的购回交易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比率,计至贾跃亭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17年6月27日为9098872.03元。

四、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执行证书公证费人民币1426046元,律师费人民币2560000元。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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