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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黑龙江分公司宣传材料存违规误导性内容

2017-12-06 16:06:5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6日讯 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黑龙江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人寿黑龙江分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宣传材料存在误导性内容、部分保单回访完成时间超犹豫期等两项违法行为。时任运营部负责人张妍对此承担直接责任。

太平人寿黑龙江分公司上述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谈话记录、相关宣传材料、公司相关系统截屏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黑龙江保监局表示,太平人寿黑龙江分公司宣传材料存在误导性内容的行为违反《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责令太平人寿黑龙江分公司改正,决定给予太平人寿黑龙江分公司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太平人寿黑龙江分公司部分保单回访完成时间超犹豫期的行为违反《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黑龙江保监局依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责令太平人寿黑龙江分公司改正,决定给予太平人寿黑龙江分公司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张妍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蒋柠潞)

关键词:太平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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