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6日讯 昨日,银监会网站发布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银行被新疆银监局接连开出三张罚单。因在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中,未严格进行贷后管理,信贷资金被挪用,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北京路支行被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张进军在担任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北京路支行公司业务部副主任期间,应对该支行未严格进行贷后管理,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因此,张进军被新疆银监局作出“警告”的处罚决定。
张帆在担任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北京路支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期间,应对该支行未严格进行贷后管理,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因此,张帆被新疆银监局作出“警告”的处罚决定。
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北京路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银监罚决字〔2017〕2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