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滴眼液疗效之争
莎普爱思滴眼液广告被质疑误导消费者,业内医生称很多白内障患者长期使用该药物,耽误就医
“莎普爱思”,是英文“Sharp Eyes”(明亮的眼睛)的音译,但是近日来,这个寓意美好的滴眼液陆续遭到部分眼科医生和医疗自媒体的公开质疑。
12月2日,一篇名为《一年卖出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经“丁香医生”发布后,引发热议。文章列举国内多位眼科医生说法和权威文献资料,质疑莎普爱思滴眼液通过广告营销,误导患者,延误治疗。
“因为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客观条件所限,试验只采用了视力这一主观指标,缺乏客观评价指标。”国内最早开始质疑莎普爱思滴眼液的眼科医生崔红平表示,该药物临床试验的有效性存疑,应重新启动临床试验。
从2013年开始,崔红平多次在公开渠道质疑莎普爱思。他说,每年开眼科大会、白内障大会,大家的一个共识:目前,没有一个药物能够有效治疗白内障,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手术。
12月4日,莎普爱思回应新京报,“公司公告已经做了回应,以公告为准。”
焦点1 广告是否误导患者?
“全世界范围里,治疗白内障唯一有效的手段就是手术,这是行业共识,”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眼科主任医师崔红平介绍,他的门诊一周看80个左右白内障患者,用过这个药的有40%-50%。“很多患者看了广告,觉得这个药能治病,可以避免开刀。两三年也花了好几千了,没有用,延误治疗,有的还引发了青光眼。”
质疑者认为,莎普爱思滴眼液是“假科普,真营销”,通过广告误导患者。
“丁香医生”发布的文章里,多位医生也对广告提出质疑。文章援引《眼科学》第8版上的介绍:目前临床上有包括中药在内的十余种抗白内障药物在使用,但其疗效均不十分确切。
12月3日,莎普爱思发布公告称,莎普爱思滴眼液视频广告内容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经过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取得了相关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浙江省以外发布的广告,在该广告发布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