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三、 基 金 份 额 转换
根 据 本 次基金 份 额 持有人 大 会 审议通 过 的 本次会 议 议 案 , 《 富 国 汇利回 报 两
年 定 期 开放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基金 合 同 》生效 后 , 汇利份 额 将 不再进 行 折 算 、
分离, 投资者持有的汇利份额将转换为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 。具体安排如下:
1、 转换基准日
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2017 年 12 月 8 日
2、 转换对象
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 汇利份额 。
3、 转换方式
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 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外 汇
利份额转换为 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外份额; 富国
汇 利 回 报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场 内 汇利份额转换 为 富 国 汇 利 回 报 两 年 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场内份额。
本基金完成份额转换、 变更登记后, 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场内简称为“富国汇利” ,基金代码为“161014”。
本次基金份额的转换对 汇利份额 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投资者可通过
销 售 机 构 查 询 份 额 转 换 后 持 有 的 富 国 汇 利 回 报 两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金份额 情况。基金份额转换结果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 基金份 额 转换 后 的 业 务安 排
《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后, 富国
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进入第一个封闭期,封闭期至 24 个
月后的月度对日 (若不存在月度对日的, 则为该对应月度的最后一日; 若月度对
日为非工作日的,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的前一日止 , 期间不接受基金份额的
申购和赎回, 但投资者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风险提示:
1、 根 据 《 富 国 汇 利 回报 分 级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基 金 合同 》 、 《关 于富 国 汇
利 回 报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表 决 结 果 暨 决 议 生 效 的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