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现金贷”监管靴子落地 不得向无收入来源人放款

2017-12-02 09:42:57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昨晚,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不仅要求暂停新批网络小贷公司,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还明确叫停金融机构的“助贷”模式、严禁“砍头息”与暴力催收。消息发布后,截至昨晚8点,宜人贷、趣店、拍拍贷等纳斯达克中概股闻声下跌。业内人士预计,现金贷行业洗牌或将拉开序幕。

不得向无收入来源人放款

一直以来,现金贷备受诟病,零门槛、无抵押、无担保、极速审批、快速到账。然而,对于没有收入来源的学生等人群来说,获取现金贷之后要面临的基本是债台高筑,无力偿还。今后,像这样没有偿还能力的“多头借贷”人,难再“拆东墙补西墙”进行“以贷养贷”了。

《通知》明确,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业务。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借款人“以贷养贷”“多头借贷”等行为。禁止发放“校园贷”和“首付贷”。

除此以外,《通知》还规定“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对于借款人而言,不问用途随意下款的平台,以后或将在整治中消失。

值得关注的是,现金贷的另一大“顽疾”就是各种高昂的利息和服务费用让借款人陷入负债危机。对此,《通知》明确,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同时,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即年化综合费率不能超过36%,这意味着超短期小额的信贷业务将明显失去市场。”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说。同时,砍头息被严厉制止,某些现金贷平台以收取服务费、管理费等名义,变相提高贷款利率的做法也将被彻底否定。

银行“助贷”模式叫停

除了给现金贷平台运营划下监管红线,《通知》还对向现金贷平台提供资金来源的银行金融机构划下了“硬杠杠”。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