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日讯 今日,银监会网站发布咸宁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开立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被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咸宁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咸银监罚决字〔2017〕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丛中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开立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咸宁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11月8日
(责任编辑:蒋柠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