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下发,对资管产品明确提出“去刚性兑付”的要求。记者调查发现,《指导意见》在“问题信托”产品的投资人中间讨论热烈,不少投资人担忧并向受托机构询问项目是否能如期兑付。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多个受托机构并未公开宣称会对项目进行“刚性兑付”,仅表示“积极与融资方沟通”、“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利益”等,不过,也确有信托经理称“预计刚性兑付问题不大”。
业内人士认为,短期内《指导意见》还不会对信托产品兑付产生明显影响,在未来出台具体的执行细则之后,对“刚性兑付”的认定恐怕还是有具体讨论分析的空间。
百瑞信托研究发展中心研究员陈进表示,刚性兑付严重扭曲资管产品“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打破刚性兑付是金融业的普遍共识,而推动预期收益型产品向净值型产品转型,是打破刚性兑付,真正实现“买者尽责,买者自负”,回归资管业务本源的前提条件。做不到净值管理,打破刚性兑付也是无稽之谈。
资管新规引投资者聚焦兑付
日前,山西信托于2016年9月份发行成立的“山西信托-信达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出现逾期兑息的情况,引发市场关注。
公开信息显示,该项目的产品期限为“24+12个月”,预期收益为8.5%-9%,实际募集规模为1.28亿元,项目按年付息,收益类型为固定收益。在资金用途方面,推介材料显示,“资金用于补充山西广生堂医药批发有限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主要用于批发网点布局和营销、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的采购”。
而该项目出现问题的原因则是因为融资方山西广生堂医药批发有限公司现金流紧张而导致无法付息。另外,融资方整体公司业绩也出现了大幅下滑。山西信托回复《证券日报》记者称,公司对该信托计划高度重视,已采取增信、资产处置等多种措施,促进借款企业尽快回笼资金;并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委托人及受益人利益。
本来,这只是一项普通的债务违约,不过,随着《指导意见》的下发,记者发现,在包括“信达三号”在内的多只目前风险暴露的信托计划中,不少投资人对产品是否会“刚性兑付”,自己的投资收益是否仍能得到保障表现出更多的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