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将消失
“我们现在保本型理财产品还在卖,估计4-5个月之后,这种保本型理财产品就永远不能再卖了。”广东某商业银行行长对时代周报记者说道。
目前下发的《指导意见》只是征求意见稿,据业内预期,4-5个月后相应的细则会正式下发。
“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市场需求大,之前我们行也一度尝试暂停保本型理财产品,但客户们意见很大,再加上其他同行并没有暂停保本型,所以我们只好又重新恢复。”上述商业银行行长对时代周报记者说道。
保本型理财产品,顾名思义,就是在协议中有银行承诺,无论发生任何问题银行都保证客户到期可以拿回全部本金。
根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的数据,2016年6月底,全国银行业理财产品账面余额26.28万亿元,其中,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余额为3.86万亿元,保证收益类产品余额约为2.24万亿元,两者合计占比23.21%。
新规之前,保本型理财产品通常被当作存款的替代,既可以规避风险,又能获得高于存款的利息收益。
“我们行一直在努力增加净值型产品,降低保本型产品的比例,因为保本型的产品,需要占用保证金,对银行来说,收益率也相对微薄。”上述行长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而根据《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这意味着未来再不会有保本型理财产品。另外,银行的理财产品未来必须转化为“净值型”,这就与买基金类似,资产随着行情波动、净值起伏而变化。
此前,银行之所以有能力在瞬息万变的市场搏杀中保证客户本金,法宝就是资金池运作。
“目前银行理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采用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的方式进行资金池运作,要么把短期资金投资于期限较长、流动性差的非标资产,要么用资金池来腾挪资金保证客户刚兑需求,但这样就产生了期限错配的流动性风险。”上述行长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而《指导意见》明确禁止了资金池业务,提出了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管理要求,对于期限错配的问题还特意作出规定,要求被投资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资管产品的到期日。这意味着,用3个月期限的理财产品,去投资1年以上的非标资产,不能再继续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