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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借解禁周期制造“砸盘幻觉”

2017-11-28 07:25:5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董少鹏

近期,有关上市公司股份“解禁潮”“减持潮”的担忧再度升温。笔者认为,由于监管措施更加精准、信息披露更加充分、投融资氛围更加理性,形成“解禁潮”“减持潮”的条件并不具备,投资者无须恐慌。也奉劝一些分析人士,不要借解禁周期制造“砸盘幻觉”。

上市公司股份“解禁潮”的说法由来已久,并且多次引发市场忧虑甚至恐慌。这是因为:一、股份限售期满后必然会有一部分股份选择流动;二、一部分二级市场投资者过于关注市场上流通筹码的规模;三、不正确的投资心态作怪,对正常的解禁安排神经过敏,一“解”就慌。

针对市场制度短板,广大市场参与者多有呼吁,监管层深入调研国内外市场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措施,为股份解禁铺设了“平滑轨道”,安装了“减震装置”。

目前,已有一整套严格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减持行为,使之规范有序、细水长流。比如,上市公司首发上市前股东及非公开发行股东在解禁后连续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前后还需要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大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并不马上进入二级市场,大宗交易的受让方需要遵守6个月的限售期。持有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在遵守前述比例的基础上,解禁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比例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的50%。

2017年5月底发布减持新规以来,实施效果总体是好的。一是减持规模有所下降,缓解了市场忧虑。自新规发布至11月27日,沪深两市日均减持金额27.8亿元,较2017年初至新规发布前日均减持金额下降12.8%。二是减持行为得到规范,减持乱象明显减少。“断崖式”、“清仓式”减持锐减,“忽悠式”减持得到有效遏制,“过桥式”减持显著减少。三是信息披露更加严格,市场预期更加明确。绝大多数大股东、董监高均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防范了大股东、董监高利用信息优势“精准”减持、涉嫌内幕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秩序。四是投融资趋于理性,套利冲动受到抑制。目前,不少上市公司股价进入更加合理的投资区间,即使限售股份解禁后,也不会出现大幅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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