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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轴承不增营收增应收账款 毛利率夺冠经销商撞脸

2017-11-28 07:10:5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3、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754.62万元、7,554.00万元、7,895.40万元和9,890.96万元,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超过98%,其中3个月以内(含3个月)占94.11%,且报告期各期末均未计提坏账准备。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说明其坏账准备政策是否稳健。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据证监会2017年09月04日发布的长盛轴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显示,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的原材料主要有钢卷(板)、铜卷(板)、铜粉、铜坯料等,均向国内供应商采购;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采购总额分别为18,638.72万元、18,789.95万元、16,773.35万元、8,804.52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其他轴承厂家采购成品轴承金额分别为1,883.36万元、2,056.69万元、2,343.78万元、1,280.50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10%、10.95%、13.97%、14.54%;报告期发行人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42.25%、37.61%、40.85%、39.42%。

请发行人:(1)披露报告期原材料采购分类情况,量化分析各类原材料采购量、采购价格、采购金额变动原因,各期原材料采购总额及变动原因、与发行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是否匹配;

(2)结合主要原材料具体用途、与各类产品的关系,说明各类主要原材料采购数量与同期各类产品产量之间的匹配性;

(3)说明铜材价格持续下降的背景下,发行人加强材料替代研究、减少有色金属使用量的原因,是否符合商业逻辑,说明报告期发行人是否存在套期保值措施,如存在,说明具体交易情况、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补充披露报告期发行人向其他轴承厂家采购成品轴承的原因、采购金额及占比持续上升原因、涉及产品类别、与发行人自产产品的关系、报告期发行人相关产品产能利用率、未来该类交易的持续性,采购成品轴承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并结合外购轴承是否与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重叠、是否涉及发行人核心技术、相关供应商经营规模等分析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竞争优势中的研发优势、产品技术优势表述是否准确,说明外购轴承当期销售情况、毛利率水平;

(5)披露嘉善致力作为发行人第一大成品轴承供应商向发行人销售轴承的同时还向发行人采购自润滑轴承板材的原因、交易具体情况、定价原则及价格公允性、嘉善致力是否为发行人的委托加工厂商,说明该类供应商是否披露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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