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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券商“花样”研报 监管还需继续加码

2017-11-24 07:11:1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近日,上交所发布通报函称安信证券对贵州茅台“市值将达1.85万亿元”的研报客观依据不足,风险揭示不全面不充分,要求安信证券规范研究报告发布行为,避免研究报告出现夸大、误导性陈述。而三个月前,安信证券因研报不严谨已被深圳监管局出具警示函。三个多月的时间,安信证券研报被两次点名批评,引发了市场对券商研报专业性的质疑。

笔者认为,作为专业机构投资者,券商对上市公司出具的研究报告,理应是一件非常严谨的事情,因为这份研究报告也承载着市场和投资者的信任。然而,在现实中,有些券商发布的研究报告非常随意,甚至误导投资者。对这种行为,监管层还需要加码监管力度。

从过往的情况来看,券商研报出现“不走心”忽悠的情况并不少,用语不客观、不审慎、过度娱乐化、低俗化,甚至张冠李戴、过度“美颜”等,为了吸引眼球,有些券商研报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而且,不只是一些中小券商发布一些失判的研究报告,甚至连一些大牌券商也常常会发出带有误导性的研究报告。

为此,去年以来,监管层已在券商研究所合规监管方面加码监管力度。不过,券商“花样”研报的现象仍不断发生。笔者认为,券商研报的失准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是调研不足或研究员本身经验问题,他们对上市公司不够了解就出具调查报告;二是机构出于某种不敢示人的目的故意为之,因为券商本身也是市场的参与者,在市场中有其利益存在。

笔者建议,要整顿券商“花样”研报,可以从三方面入手。

从监管层角度看,应进一步加大券商研究业务的监管力度,规范分析师调研活动,对报告中存在的用语不客观、不审慎、过度娱乐化、低俗化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罚,对一些券商不负责任的研报,点名批评和警示是必要的,但也可以罚“狠”一些。

从券商自身角度,必须加强自律,秉持理性、客观的原则进行调研报告写作,内容上要有真实的数据和深度的信息挖掘,研报质量必须要得到保证,不能为了吸引眼球或是自身利益而利用研报误导投资者,长此以往,这些券商也必将失去公信力。

对于投资者而言,要用好那些让自己爱恨交加的券商研报,就要多看多想,要明白券商的研报只是用来作为参考的,真正做独立判断的是投资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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