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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年内罚没逾90亿元 稽查执法及通报案件呈现5大特点

2017-11-23 07:11:1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证监会年内罚没逾90亿元

稽查执法及通报案件呈现5大特点

■记者 左永刚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截至11月22日,今年以来证监会已通报130多宗行政处罚案件,月均通报超过10宗案件,证监会对各类违法主体及当事人罚没金额超90亿元,与去年全年42亿元罚没总金额比较,增长114%。

据记者梳理,今年以来,证监会稽查执法工作以及所通报案件呈现5个特点。一是罚没金额较大,顶格处罚较多;二是内幕交易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较多;三是大案、要案及典型案件较多;四是常规案件查办与专项执法行动、专项检查并行,形成监管、稽查执法高压态势;五是不少案件被移送公安部门,若干案件作出司法判决,自律、行政监管与追究民事刑事责任形成合力。此外,今年依然延续每周例行发布会通报行政处罚案件的惯例。

11月22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证监会查处的案件呈现多方面特点,这是践行“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的具体体现,这样才能解决资本市场面临的主要矛盾,如当前市场中的不规范、不公平、不平衡等矛盾。同时通过加强监管消除投资者的焦虑感、挫折感、失落感,提升投资者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建设投资者友好型资本市场。

“证监会每周通报案件,已成为资本市场的一种‘生活方式’,逐渐形成了‘守法为荣,违法为耻’的强大舆论氛围,未来监管层还需继续推进资本市场监管法治化、常态化、公开化。这也是确保资本市场行政执法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具体体现。”刘俊海同时表示。

大案、要案罚没金额惊人

今年以来,证监会查办的大案要案增多,其中包括鲜言系列违法违规案、“方正系”系列违法违规案、九好集团“忽悠式”重组案等。

刘俊海认为,查处的大案、要案以及典型案例增多,甚至近期还出现“名人要案”,其特点是标的金额较大,涉案主体多为“资本大鳄”及演艺界明星,这向投资者传递了一个信号,即不论其资本规模多寡,只要出现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资本市场“法治牙齿”就会发力。

据证监会通报,鲜言操纵“多伦股份”案罚没款超34亿元,唐汉博跨境操纵“小商品城”案、唐汉博、唐园子等操纵“同花顺”等股票案罚没款合计超12亿元,朱康军操纵“铁岭新城”等股票案罚没款超5亿元。此外,登云股份案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的相关主体被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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