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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夏利“卖身”暂无接盘者 非公开特定交易股权或将启动

2017-11-22 09:46:2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一汽夏利“卖身”暂无接盘者

非公开特定交易股权或将启动

■记者 龚梦泽

11月20日晚间,一汽夏利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一汽股份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并公开征集受让方,截至目前,公开征集期已届满,一汽股份未征集到符合各项资格条件的受让方。因此,一汽股份决定终止此次公开征集。

有分析人士表示,公司巨亏的业绩使其征集受挫。按照征集受让方设置的要求,如果非资金雄厚的公司将难以成为一汽夏利的新股东,但资金雄厚者不一定青睐一汽夏利。该人士表示,公开征集是国资股权转让的必经步骤。公开征集落空后,一汽夏利接下来就可以选择谈非公开特定的交易对象了。

公开征集受让方受挫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因控股股东一汽股份拟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一汽夏利自2017年9月8日下午开市起停牌,之后关于一汽股份将转让一汽夏利股份的消息不胫而走,格力电器更是一度成为绯闻对象。

一汽夏利此后公告称,一汽股份拟协议转让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发生变更。根据一汽夏利11月7日的公告,国务院国资委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一汽股份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24.73%的股份。 

记者注意到,一汽夏利在控股股东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中曾特别提及“受让方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要公司应具备传统整车或新能源领域产业背景,掌握整车集成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关键总成、新能源整合集成等核心技术,重点具备新能源领域研发和产业化实践,并在全国多个城市得到成功应用,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按照计划,意向受让方递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是于2017年11月20日17:00之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向一汽股份现场报名,同时递交申请材料。不过,截至公开征集期届满,一汽股份仍未征集到符合《公开征集公告》中各项资格条件的受让方。

为此,一汽夏利于11月20日晚的公告称,一汽股份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征集。与此同时,一汽夏利还表示,日前一汽股份已启动对动力总成资源整合工作,并设立了天津乘用车动力总成分公司,并将2015年从一汽夏利收购的动力总成资产拨入天津乘用车动力总成分公司。为保证天津乘用车动力总成分公司正常运转,一汽夏利与天津乘用车动力总成分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签订了《资产转让合同》,将公司下属内燃机制造分公司和变速器分公司动力总成日常生产制造相关部分的资产及负债转让给一汽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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