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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掷29亿元并购 标的持续盈利能力待考

2017-11-18 07:56:1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秦枭,吴可仲

11月11日,停牌4个月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特”,300376.SZ)公告表示,拟以29亿元现金购买王兆峰、杨勇智、赵学文和宁波朝昉合计持有的宁波宜则 100%股权。宁波宜则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光伏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

11月15日,易事特证券事务代表王丽娟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易事特主要做集成电站的环节,而宁波宜则主要从事光伏电池及组件的生产,此次收购事宜可以丰富其产业链。不过,目前深圳交易所正在对交易进行审核,最终交易完成的时间要取决于审核的进度,以及后期公司股东大会的通过情况。

但是,记者在查阅报告书中发现,标的公司宁波宜则的经营数据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存在差异,后期的持续营利能力可能面临挑战。

依赖代工模式

易事特此次并购的交易价格为29亿元,相较于标的公司宁波宜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8.6亿元,溢价237.21%。此次高溢价收购为易事特带来了约20.40亿元的商誉。而之前易事特的商誉仅为0.03亿元。

收购草案中披露,宁波宜则位于越南的子公司越南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电池”)以及越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光伏”)体量最大,总净资产约为8.36亿元,也是其主要的利润来源,2017年上半年创造了约1.19亿元。

同时,收购草案中披露,宁波宜则2017年1~6月、2016年、2015年的营业利润约为1.16亿元、2.52亿元、0.71亿元。根据会计准则,营业利润是由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管理及财务等费用,再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投资收益。

但据记者计算,宁波宜则的营业利润恰巧与营业收入减去采购总额的结果相差无几。

通过宁波宜则提供的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可推算出该公司的采购总额,经核算,2017年1~6月、2016年、2015年,宁波宜则采购金额分别约为7.69亿元,7.2亿元、1.79亿元。对应的营业收入分别约为8.88亿元、9.70亿元、2.52亿元。两者的差额与营业利润相差寥寥。

王丽娟对此解释道,采购数据主要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数据相近是因为标的公司的产销率高,再者得益于标的公司代加工的模式,使得采购总额与营业成本较为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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