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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4份监管函指向信披和买卖股票违规

2017-11-18 07:01:2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记者 姜楠

2017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深交所共对4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2宗涉及信息披露违规、2宗涉及买卖股票违规,共发出重组问询函3份、关注函1份、其他函件45份。11月13日至11月17日期间,深交所共对68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调查,涉及盘中拉抬股价、盘中打压股价、全日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并及时采取了监管措施,共对17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1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前述2宗信息披露违规中,一是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以及有关交易事项的付款方式未按照协议约定执行且未就付款方式的变更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二是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存货盘亏损失金额为15,251,052.82元。公司在对存货盘亏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时,没有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宗买卖股票违规中,一是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股份”)的控股股东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富越铭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越控股”)35%股权,其中富越控股持有华统股份股票3,203,883股,占比1.79%,违反了其在华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之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的承诺。二是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马嘉霖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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