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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管行业迎来统一监管标准

2017-11-17 20:51:1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对资管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公允价值原则,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让投资者明晰风险,同时改变投资收益超额留存的做法,管理费之外的投资收益应全部给予投资者。

指导意见明确,金融管理部门对刚性兑付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穿透资产:加强功能监管

在我国资管行业,不同行业的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按照机构类型采取不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导致监管套利等问题的发生。

指导意见明确,按照业务功能对资管产品进行分类,对同类产品适用统一的监管标准。

指导意见规定,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在资管业务的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中,根据产品类型进行功能监管,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行为监管。同时按照资管产品的业务实质属性,进行监管穿透,向上穿透识别产品的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向下穿透识别产品的底层资产是否符合投资要求。

为确保资管业务平稳过渡,指导意见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过渡期,允许存量产品自然存续至所投资资产到期。过渡期内,金融机构不得新增不符合意见规定的资管产品的净认购规模。过渡期为指导意见发布实施后至2019年6月30日。

新华社记者李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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