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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三会、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7-11-17 17:51:1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近年来,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在满足居民和企业的投融资需求、改善社会融资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把防范和化解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减少存量风险,严防增量风险。

(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既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业务的功能,切实服务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需求,又严格规范引导,避免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体系内部自我循环,防止产品过于复杂,加剧风险的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传递。

(三)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实现对各类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全面、统一覆盖,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

(四)坚持有的放矢的问题导向,重点针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套利严重、投机频繁等问题,设定统一的标准规制,同时对金融创新坚持趋利避害、一分为二,留出发展空间。

(五)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坚持防范风险与有序规范相结合,在下决心处置风险的同时,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合理设置过渡期,把握好工作的次序、节奏、力度,加强市场沟通,有效引导市场预期。

二、【资产管理业务定义】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为委托人利益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

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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