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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电商再遭政策发展瓶颈:擦边球卖药模式行不通了

2017-11-17 07:41:1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记者 张敏

这一厢,热闹的双十一刚过去,众多医药电商平台纷纷晒出了火爆的销售业绩,与此同时,11月14日晚间,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网售处方药收紧,拟规定“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等。

对于政策的变化,一位医药电商企业人士向记者表示:“静观其变。”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监管部门这是在向市场释放信号。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在政策层面从未放开网售处方药,这一次只是重申了这一态度。“我国目前尚不具备网售处方药放开的社会基础和产业基础”。即使从国际的角度来看,全球对网售处方药还是持谨慎的态度。“监管部门是从全局考虑,且更主要的是考虑安全性和有效性”。

打擦边球卖药现象被遏制

2014年5月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网售处方药仍是政策的禁区。然而,网售处方药虽未解禁,但却是已经普遍存在的现象。

此前,记者在调查时了解到,目前销售处方药的模式多为:网站声称不在线销售。购买者如有需要,联系在线客服;或填写联系方式,客服会稍后和购买者取得联系。在与客服取得联系之后,客服告诉购买者通过线下下单后,会邮递给消费者,可以线上付费,也可以货到付款。此外,在这个过程中,一些网售平台会询问是否服用过此类药或者有医生处方,不过,并不要求上传处方。

“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销售处方药。”一位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

不过,本次网售处方药再次受到政策的“明令禁止”。

11月14日晚间,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发布了《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

此外,上述征求意稿还拟规定:“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

“这相当于打蛇打七寸,抓住了互联网药品监管的要害。”第三方医药服务平台麦斯康莱创始人史立臣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企业连处方药信息都不能展示了,以后打擦边球卖药现象将会被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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