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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与“四板”拟纳入《证券法》调整

2017-11-16 07:11:11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层面,国务院办公厅今年1月份已印发《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7月份证监会制定出台的《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已开始实施。目前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正在逐步规范市场发展,其中清理异地挂牌企业、合并区域内市场正同时推进,另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也成为地方政府培育IPO标的和提高辖内资产证券化水平的起步平台。

业内人士认为,近几年,新三板市场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帮助更多中小微获得低成本资金,很大程度上实现助推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未来两大层次市场纳入《证券法》调整范畴,将提升市场的法律地位,夯实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有助于提升市场服务挂牌企业的能力,逾3.1万家企业将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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