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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禧能源上市梦碎 中德证券保荐40天被否3家噩梦

2017-11-15 07:27:0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5日讯证监会14日召开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44次发审委会议,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禧能源”)首发申请未通过。鸿禧能源此次IPO保荐机构为中德证券。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证监会网站在10月31日披露的IPO审核结果显示,由中德证券保荐的海宁中国家纺城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上会未能获得通过。在此前10月7日的证监会发审会上,同样由中德证券保荐的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未能获得首发通过。

鸿禧能源是一家从事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设计、研发、建设及利用以及从事多晶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2014-2016年和2017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5.26亿元、18.97万元、19.95亿元和11.98亿元,同期净利润为6343.23万元、13050.98万元、12008.44万元和7234.50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3.30%、17.18%、15.26%和13.92%。

发审委会议对鸿禧能源提出的问询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上海宇辉、上海锦归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主要为发行人服务,其设立、生产经营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发行人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注销的原因及为何不将其收归发行人体系;嘉兴市高正高分子材料公司在业务、设备、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是否存在相同、相似或其他关联,租用发行人厂房是否存在与发行人生产混同的情形。(2)实际控制人所控制企业大部分亏损的原因,关联方向发行人提供资金的来源,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况。(3)慈溪市宏宇电器、浙江虹兴电子是否为发行人关联方,其净资产较低,自产硅片主要提供给发行人,相关交易是否真实、合理且符合商业逻辑、定价是否公允。(4)报告期内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关联方或主要供应商为发行人分摊成本、承担费用或其他利益转移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式、核查过程及结论。

2、(1)发行人多晶太阳能电池片2014年度、2015年度与行业平均毛利率水平接近,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据发行人解释,2016年毛利下降系全国市场下行,公司产品价格大幅下降,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产品价格下降是否与产品质量、工艺水平有关。(2)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取得的政府补助较多,公司的发展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扶持和补贴政策的支持。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自身的经营情况和行业特点进一步说明未来的盈利能力能否持续,面对行业政策的变化采取的应对措施。(3)报告期发行人销售费用率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客户开发方式、销售部门设立与运行情况、运费承担方式等说明销售费用金额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及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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