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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扬州违法未经授权代销第三方产品

2017-11-14 18:17:2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4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中信银行银行扬州分行未经授权代销第三方产品,被中国银监会扬州监管分局罚款五十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以下为处罚原文:

扬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扬银监罚决字〔2017〕7号

被处罚当事人

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主要负责人姓名

陈勇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经授权代销第三方产品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扬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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