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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债券市场扩容近两年 强监管日趋常态化

2017-11-13 07:05:5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主持人左永刚:近年来,债券市场不断扩容和进一步开放,其中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主体扩至非上市公司,另有可转债等产品创新,同时监管层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延续了强化监管态势,保障了交易所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了企业债务结构,提高了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交易所债券市场已形成包括法律、行政规章、自律规则在内的完整监管体系

■本报记者 左永刚

由证监会监管的交易所债券市场(即公司债券市场)扩容至今已接近两年,在发行主体扩至非上市公司的同时,交易所债券市场已形成包括法律、行政规章、自律规则在内的完整监管体系,并且强监管趋于常态化。

自2015年1月份,交易所债券市场扩至非上市公司以来,扩容与强监管并肩而行。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在首次公司债券发行人现场检查之后,强监管保持了连续性。今年以来,多个证监局开展了债券发行人现场检查工作以及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另有部分证监局组织开展了发行人自查。与此同时,沪深交易所不断完善自律监管体系,妥善处置了债券违约个案。

在法律调整范畴,近期,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厦门圣达威欺诈发行私募案的刑事判决,原圣达威法定代表人章爱民、财务总监胡虹因犯欺诈发行债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两年,赃款人民币5000万元向圣达威及章爱民继续追缴。该案成为全国首例作出刑事生效判决的私募债欺诈发行案。市场普遍认为,这对交易所债券市场其他发行人及相关主体具有警示意义。

今年以来,贵州证监局对公司债券风险排查十分重视,贵州证监局组织完成了公司债发行人现场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还对辖区公司债发行人开展了一系列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

另外,贵州证监局对相关个案涉案主体及当事人采取了相关监管措施。今年4月份,贵州证监局检查明确了贵阳城南(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事实;发现3家债券发行人及其相关证券服务机构不同程度存在违法违规事实,并对发行人及其证券服务机构采取相关监管手段行政监管措施。

除贵州省证监局之外,辽宁证监局、江苏证监局、安徽证监局等证监会派出机构对辖区内公司债券发行人完成了“双随机”抽查工作。陕西证监局、深圳证监局等派出机构也扎实做好公司债风险防控,或开展了公司债券发行人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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