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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博元投资李晓明处以60万元罚款 并终身市场禁入

2017-11-10 17:35:5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0日讯 今日,证监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证监会对三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涉及穗富投资、博元投资、中国高科等公司。

据介绍,广东省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元投资)在2011年至2013年年度报告、2012年至2014年半年度报告中未如实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和股改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同时,博元投资通过伪造银行承兑汇票并进行虚假交易,导致前述报告中多项财务数据大比例虚假。

此外,据了解,2010年5月,李晓明和余蒂妮夫妻二人共同出资注册并共同控制的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博元投资的控股权。此后,2011年至2014年6月期间,李晓明和余蒂妮共同控制了博元投资董事会的多数席位。

证监会认定博元投资存在违法事实为:未按规定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真实披露公司部分股改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63条、第68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3条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李晓明给予警告,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指出,对违法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证监会予以打击,坚决整治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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