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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薇夫妇被罚5年禁入 证监会怒斥名人效应误导

2017-11-10 09:55:59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至此,这场演员赵薇和万家文化之间轰轰烈烈的收购戏码宣告终结。

证监会告知书:六次提及信披“虚假记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虽然交易失败,但赵薇近乎全身而退,万家集团放弃向龙薇传媒讨要1.5亿元违约金,并主动退还其前期支付的2.5亿元股权转让款。

与赵薇相比,不少因这场收购大戏介入万家文化的投资者可谓损失惨重。

复盘来看,万家文化股票于2016年11月28日停牌,停牌时股价为18.83元。2017年1月12日复牌后,万家文化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第三、第四个交易日继续收涨,最高涨至25元,涨幅高达32.77%。2月8日,万家文化再次停牌,停牌时股价为20.13元,停牌期间公告股东股份转让比例由29.135%变更为5%。2月16日复牌后,当日下跌8.49%,第二个交易日下跌6.89%。在4月1日宣布交易解除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价下跌2.39%,后续该股持续下跌。到6月2日,万家文化股价跌至最低点8.85元。截至7月21日,万家文化收盘价为9.03元,较1月17日股价最高点25元下跌63.88%,较首次停牌前下跌45.20%。

证监会在告知书中表示,龙薇传媒的行为严重误导市场及投资者,引发市场和媒体的高度关注,致使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记者注意到,在告知书中,证监会六次提到,龙薇传媒的信披当中存在虚假记载,还指出信披存在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王智斌认为,根据证监会认定的事实,龙薇传媒在此事件中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可以向龙薇传媒提起诉讼,也可以向上市公司提起诉讼。凡在2017年1月12日~3月31日期间买入万家文化股票到3月31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王智斌还认为,虽然赵薇本人不需要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责任,但如果其能够敦促龙薇传媒承担责任,将有利于维护其个人形象。

关键词:龙薇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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