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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一致行动人”出没 举牌“暗战”升级

2017-11-10 08:01:0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今年以来,一些举牌方采取更隐秘的方式,其操作手法也在“升级换代”。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市场中存在多起“疑似一致行动人”举牌案例,这类行为已经引发监管部门的关注,多家公司被问询。在这些案例中,虽然通过股权等关系能看出股东之间的关联性,但实际上往往难以判定。对此,上市公司原实控人并非无计可施,其可以多种方式狙击。同时,监管层也可以通过稽查力量,从资金来源、交易账户等方面进行认定。

多起疑似案例受关注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沪深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东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问询多达29次。

今年8月,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突然举牌成都路桥,使深陷股权争夺泥潭的成都路桥再添变数。早在2016年初,四川商人李勤通过持续增持,成功跃居成都路桥第一大股东,此后围绕成都路桥第一大股东李勤和公司实控人郑渝力之间的股权争夺战持续两年,至今仍无定论。不过,在回复交易所的关注函中,宏义嘉华否认了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宏义嘉华称,公司及公司实控人刘峙宏与李勤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安排。举牌资金来源于公司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金,为公司合法自有资金。

在今年7月的四环生物案例中,江苏阳光副总经理王洪明两次举牌四环生物。在王洪明第二次举牌耗费的3.78亿元资金中,有1.48亿元来自阳光集团借款。而阳光集团实际控制人的儿子陆宇为四环生物股东。此前,王洪明就被四环生物前第一大股东广州盛景质疑,王洪明与包括陆宇、孙一帆等众多自然人股东同为“阳光系”成员,存在关联关系,甚至可能是一致行动人。

为此,深交所接连向王洪明下发了两封关注函,要求说明是否与四环生物其他股东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王洪明均予以了否认,并称本人未向陆宇及其他四环生物的股东融资,与陆宇及其他四环生物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收购四环生物股份的行为出自本人意愿,不存在代持的情形。

2017年4月8日,嘉应制药披露颜振基、张衡等7名自然人股东和陈泳洪、黄智勇、黄俊民3名自然人股东结成一致行动人,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5月3日,深交所披露对嘉应制药的关注函,称嘉应制药上述7名自然人股东2013年12月曾作出的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的安排,未来也不会缔结一致行动人关系的承诺,而此次其与公司另外三名自然人股东结成一致行动人,违背了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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