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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剁手族”当心踩爆“四大雷”

2017-11-10 07:41:00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双11”进入倒计时,不少“剁手族”摩拳擦掌,甚至早已塞满了“购物车”,只等时候一到,点击下单。然而,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统计受理的消费者“双11”维权案例显示,“双11”后一月内是消费投诉高峰期,数量也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15年同比上年增长18.60%,2016年同比上年增长26.27%。近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双11”网络消费预警》,提醒消费者注意“电商专供”“赠品猫腻”“先涨后降”“预售陷阱”等网购“雷区”。

电商专供:一分价钱一分货

同样的纸巾,为什么从网上买的薄很多?同样的羊毛外套,为什么从网上买的羊毛含量少很多?近年来,在电商促销中,线上线下很难找到同款商品,专供线上销售的商品被称为“电商专供”,这让消费者很难真正通过比价获得实惠,同时也被“专供”商品“耍得团团转”。

所谓“电商专供”商品,是指生产企业专门为电商打造且只在网上交易平台流通,与实体店销售产品型号略有差别的产品,其特点有二:一是销售渠道单一,只在网络上销售;二是价格优惠。该类商品通常按照实体店的某种产品型号做出某些改动,多数情况是为了节约成本,所以较实体店价格低一些,质量也会有所差别。

“电商专供”商品存在以下三种情形,应当区别予以认定:一是“电商专供”商品外观编码与实体店商品完全相同。二是“电商专供”商品外观编码与实体店商品仅有细微区别,内置部件或产品的原料等也有细微不同。不过对于商品的型号编码等存在的细微区别,消费者不仔细观察很难辨识。三是“电商专供”商品在网店展示的广告图片,与消费者在实体店看见的商品一模一样,商品的外观编码与实体店商品的区别在广告图片上有所显示,并且网店销售页面或商品显著位置也标明了“电商专供”。第一种情形属于欺诈,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退货返款并赔偿,第二、三种情形属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消费者可以行使后悔权。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提醒消费者,“电商专供”商品与实体店销售的产品看似一模一样,仔细看会发现颜色、内件配备或某些功能存在差别。实际上“电商专供”商品一般是价格较低而品质稍逊的商品,可以说“一分价钱一分货”。“电商专供”商品一般在服装、电器、鞋帽、箱包等品类较多,消费者要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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