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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立春:设立相应的分红规则 形成制度保障

2017-11-08 07:25:5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见习记者 孟 珂

近年来,A股市场的制度变革经历了较快的发展,上市公司分红数量及比例大幅抬升,但是分红比率和股息率较全球市场而言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对此,《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了清华大学博士后、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

记者:上市公司分红是否越高越好呢?

付立春:一味的要求上市公司分红是片面的,上市公司分红多少应与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以及成长性有关。因为盈利能力较强的公司,成长性也较高,这时候该公司会有强烈的投资需求,进而对于资金的需求也会提高,所以这类公司的分红比例会较低是可以允许的。那么对于低盈利能力的企业,扩张需求不那么旺盛的情况下,理应多一些分红给投资者。

记者:根据观察发现,一些企业账面上有大量的闲置资金,却无意通过现金分红的方式回馈给投资者,为什么呢?

付立春:有巨额货币资金在账面长期闲置的这些上市公司,说明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以及管理层对于分红概念淡薄,无意通过这种分红的方式回馈给中小股东。这是对其他重要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损害,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应有管理层对这种情况进行监督,对于有分红能力却不分红的上市公司进行严厉批评,以减少这类情况的发生。

记者:那么如何促进有条件的上市公司进行分红呢?

付立春:管理层应加强企业的分红意识,鼓励有能力分红的企业积极进行分红活动,形成一种趋势。并且设立相应的分红规则,形成制度保障,例如:给予进行分红的上市公司名义上的表彰,以及实际上的优惠政策;对于存在分红预期不明确、分红机制有待完善、股利支付率还不够理想等问题的上市公司,监管层应给予提示,在持续不改正的情况下,设立相应的限制措施。

记者:加大现金分红力度对于我国资本市场以及投资者有何意义?

付立春:目前在中国资本市场上,无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性处于什么阶段,分红比例都是相对偏低的,中小投资者只能将买卖股票的价差作为投资的主要目的,这样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因此要加大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力度。另外,提高上市公司的分红水平,可以改善投资者收益结构,使其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成长性、盈利能力,从而有助于形成价值投资理念,获得稳定收益,减少短期炒作等投机行为。而且,也可以使企业在资本市场上既能融到资又能回报给投资者,从而形成资本市场上的良性循环,使金融回归到服务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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