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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连发16道监管函 监管趋向刚性约束

2017-11-07 16:55:5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公告中提到,信泰人寿等4家公司关联交易制度未报备、不完整及未识别未报告三方面问题,并自监管函下发日起6个月内,禁止公司直接或间接与股东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组织开展相关交易。具体禁令5家公司各有所不同。6个月期满后3个月为观察期,届时将对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此前,10月11日,保监会也曾单日共发布了5份监管函,点名上海人寿等五家保险公司在“三会一层”的运作、内部管控机制、关联交易管理、内部审计、考核激励等方面存在问题。

  保监会要求前述5家险企自发函之日起6个月内,禁止直接或间接与关联方开展包括借款之内的部分交易,并立即进行整改;同样提到6个月期满后3个月为观察期。

  与10月26日所指的5家保险公司程度又有所不同,在10月11日的监管函中,保监会还直言险企股权问题。

  关联交易被严查

  10月26日保监会披露的公告中,4家企业关联交易被不同程度受到限制。其中,百年人寿及百年保险资产管理被禁止直接或间接与上海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网金控股(大连)有限公司、大连爱立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相关交易。

  例如,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

  而对于利安人寿,关联投资的信托项目被重点提及。信泰人寿被禁止与嘉兴信业领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领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上述企业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组织开展相关交易。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则被禁止直接或间接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开展相关交易。

  偿付能力报告显示,百年人寿第一大股东为大连万达集团,三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9%,风险评估为B,前三季度保险业务收入74.2亿元,净利润0.9亿元。

  关联交易披露中显示,百年人寿与大连万达集团、辽宁一方物业、大连一方地产、大连融达投资等在三季度关联交易0.14亿元。截至三季度末,关联交易金额同样为0.14亿元。而大连万达集团正是百年人寿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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