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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监管下银行自查消费贷

2017-11-07 07:25:5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见习记者 刘 萌

近日,有市民向《证券日报》记者反映,其收到银行短信,要求将此前办理的一笔信用贷的消费凭证补交银行,并告知如果发现将贷款用于购房等投资领域,或未补交发票、合同等证明信息,则须一次性还清该笔贷款。

针对此现象,《证券日报》记者近日咨询暗访了多家银行的个贷部门以及多家贷款融资公司,除了上述补交消费凭证等举措,多家银行对于新增信用贷、消费贷等申请也加强了风控。不过,由于各个银行风险控制措施不一样,并没有统一的政策,有银行职员表示,执行起来难度较大。另有部分贷款融资公司表示可提供发票、合同等一条龙服务,不必担心监管加强。

严控消费贷流向

银行催交消费凭证

近日,某股份制银行的客户向《证券日报》记者反映,她收到了银行的短信“尊敬的客户,感谢您办理我行**贷业务,为持续追踪资金使用情况,现需您上传相关消费凭证,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通过我行信用卡网站完成凭证上传。”

还有办过消费贷的市民向本报记者反映,接到银行电话,提醒如果贷款用于购房、炒股等投资,必须马上还清。据该市民反映,她在上半年申请了30万元的消费贷款用于装修,当时已经提交了发票、合同等证明材料,不知道为何现在又接到了提醒电话。

事实上,近两个月以来,全国各地针对银行个人消费贷的排查工作已经大规模展开,银监会等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格监控消费贷等资金流入房地产。

住建部也于上周五宣布,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部署规范购房融资行为,加强房地产领域反洗钱工作。除了严禁首付贷之外,还将强化对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业务的额度和资金流向管理,严禁资金挪用于购房。

某国有大行北京某支行的个贷经理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一直以来,客户在申请消费贷时都需要填写贷款用途,并提交相应的发票、合同、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不过,有个别时期,可能执行的并不严格。另有部分银行是要求客户在银行放款后提供消费凭证,并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所以才造成部分客户的消费证明材料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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