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神农集团IPO:招股书引用数据与原文“打架”

2017-11-06 18:15:5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网财经11月6日讯(记者 张加茹)日前,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农集团”)在证监会网站披露了新版招股书,公司拟在上交所公开发行3400万股,计划募集资金11.83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神农集团的主营业务为饲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生猪的养殖和销售、生猪屠宰加工、猪肉食品销售。

业绩方面,据招股书披露,2014-2016年及2017年1-6月,神农集团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44亿元、8.07亿元、10.14亿元和5.23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4170.77万元、8512.08万元、16882.51万元和8771.53万元。

招股书提示内控风险

在风险提示方面,神农集团指出,存在现金收款以及利用个人银行卡POS机收款等不规范情形。

招股书显示,神农集团的销售存在利用个人银行卡POS机收款的情形。2014-2016年,神农集团通过收款专用的个人银行卡POS机收款金额分别为1387.70万元、2986.44万元和64.87万元,占公司业务收款总额比例分别为1.68%、3.79%和0.07%。

2017年上半年,神农集团取消了利用个人银行卡代收款的方式,但现金收款金额依然较大,公司在招股中坦承存在一定的内控风险。据披露,神农集团报告期内的现金收款金额分别为1344.04万元、6216.92万元、25790.74万元和14722.96万元,占业务收款总额比例分别为1.63%、7.88%、26.66%和29.41%。

神农集团表示,现金收款主要为屠宰业务中与农贸市场的肉贩子采用现金交易,随着该业务中猪肉制品销售规模的扩大,2017年及以后年度公司现金收款金额可能会进一步升高。

在屠宰业务中,神农集团表示还存在客户和供应商重合的情形。据了解,神农集团一方面向猪贩子收取屠宰加工费,同时向猪贩子采购猪副产品,部分猪贩子经营的公司通过投标成为神农集团某细类猪副产品的中标经销客户。报告期内,神农集团对同为客户和供应商的相关单位或个人的销售情况金额占营收比例分别为14.96%、11.31%、10.04%和6.69%;采购金额占对外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26.54%、24.56%、23.76%和19.95%。

事实上,现金收款和个人卡收款对企业营收真实性、税款缴纳及资金安全等内控制度均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一直是证监会IPO审核关注重点,此前已有多家企业在此处折戟。此前被否的浙江诺特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审委曾要求其说明报告期内现金收款业务不降反升的原因以及“POS机刷卡”中销售最终客户与实际付款人不一致的金额。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