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鸿特精密:警惕现金贷风险的累积

2017-11-06 17:35:5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谨防业绩暗礁

尽管巨额利润“出现”的稍晚,也鲜有券商研报评级覆盖,但并不妨碍有“识”之士提前入局。

自年初至今,鸿特精密股价一路飙升,由30.87元/股一路上涨至143.78元/股,累计涨幅374.83%,堪称年内之最。其中,10月12日-10月26日,鸿特精密11个交易日实现累积涨幅68.76%。由于存在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自10月26日起,鸿特精密已启动停牌自查。

对于投资者而言,鸿特精密能否继续保持高额业绩增长无疑是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

但对鸿特精密来说,公司传统业务的盈利前景似是不容乐观。

根据年报信息,截至2016年,福特汽车为鸿特精密第一大客户,公司对福特汽车销售收入约占整体营业收入的24.9%;同时,公司对长安福特的销售收入约占整体销售的6.9%。公开信息显示,2017年以来,福特汽车销量表现不佳。1-7月,福特汽车销量同比下滑7%,长安福特销量则是同比下滑17%。

同时,上游原材料涨价也不利于公司业绩实现。鸿特精密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是铝锭,铝价波动会给公司的业绩带来影响。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0月,铝锭价格约为1.6万元/吨,而此前的2014-2016年均价分别为1.37万元/吨、1.13万元/吨和1.34万元/吨。

在此背景下,鸿特精密预期业绩增长将更有赖于“现金贷”业务的发展。

但同样值得警惕的是,由于“现金贷”不纳入征信系统,且借贷金额较小,现金贷平台通常有着非常高的坏账率。据国内某媒体报道,目前国内现金贷平台的平均坏账率约为30%,国内领先平台坏账率约为15%左右。与之相比,美国现金贷业务的坏账率约为20%。

为弥补坏账,企业通常会选择提高利率,以覆盖财务损失,但根据相关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利率的不断提高将使得用户违约率继续提升,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导致崩盘。

同时,由于利率提高,借款人多头借贷、以贷养贷的现象将会出现。凭安信用现金贷行业风险指数显示,2017年6月以来,现金贷行业风险进入上涨区间,并在6月、7月、8月持续维持高位,其中峰值数据达到近350%。这表明,在统计涉及的100多家现金贷平台中,15天之内借贷人在各现金贷平台的重复申请率达到近35%,即在被查询的借贷申请人中,每100人中就有35人同时在2家或2家以上的现金贷平台申请了借款。

除此之外,伴随监管政策的渐近,“现金贷”监管或将趋严。

早在4月份,银监会就曾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严守年化36%贷款利率红线。

近日,央行有关负责人在“2017首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表示,包括“现金贷”在内的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

对于以上种种疑问,《证券市场周刊》记者致函鸿特精密,但对方以目前正处于停牌自查期间为由未回复。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