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网站11月3日晚间公布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24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以下简称“德赛西威”)首发申请获通过。据悉,德赛西威此次IPO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证监会网站7月25日公布的《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15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德赛西威首发申请遭暂缓表决。
公开资料显示,德赛西威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电子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公司,业务涵盖整车原厂配套和汽车售后市场服务领域,主要产品为车载信息娱乐系统、车载空调控制器和驾驶信息显示系统等。招股书披露,德赛西威此次IPO拟在深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1亿股,计划募集资金25.83亿元。
发审委会议对德赛西威提出问询的问题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德赛工业直接持有德赛西威本次发行前32062.5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1.25%,为德赛西威控股股东。德赛工业股权结构中惠州市国资委持股51%、惠州市德恒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9%。德恒实业的部分出资人同时担任德赛工业和德赛西威的董监高等核心职务。德恒实业的94.90%股权由德赛工业员工设立的持股平台持有,目前实际出资人调整为175人。2009年德赛工业接受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核心研发团队委托,收购外方股东所持有的公司25%股权并采取了委托持股方式。德赛西威历史上存在员工持股平台多次出资变动情况。公司需说明:(1)将德赛工业作为最终投资主体并视为单一股东的理由和依据;(2)大陆汽车于2010年1月同意将其持有的西门子威迪欧汽车电子(惠州)有限公司70%的出资转让给德赛工业,说明德欧投资持股平台同时收购25%的股权是否与外方之间存在争议、潜在纠纷;(3)历史上员工持股平台的出资变动是否存在潜在的法律纠纷,是否存在其他风险。
第二,2014至2016年,德赛西威应收账款净值分别为6.14亿元、7.02亿元、12.20亿元,占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39%、28.38%、33.78%;应收票据分别为3.01亿元、4.30亿元和7.01亿元,应付票据分别为0.70亿元、0.85亿元和4.13亿元;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4.26%、26.94%和26.88%,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管理费用占收入比例分别为10.5%、8.68%和7.99%,呈逐年下降趋势。同时,德赛西威计提销售折扣对不同的客户采用不同的计提方式。公司需进一步说明:(1)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票据大幅上升的原因,主营毛利率较高、管理费用占收入比例下降的原因;(2)票据贴现的终止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对于销售折扣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4)境外销售模式及流程,主要客户,出口销售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境外销售单价明显低于销售均价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