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10年来累计处理赔案1.9亿件,赔付成本7441亿元—— 我国交强险经营进入平稳运行区间
记者从中国保险业协会了解到,交强险从实施前的2005年末至2016年末,车辆保险投保覆盖面逐渐扩大,机动车投保率从36%提高到72%,其中汽车投保从58%提高到94%。从2006年7月份至2016年底,交强险累计处理赔案1.9亿件(其中垫付250万件),累计赔付成本7441亿元,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也从最初的11家上升到了66家。
我国交强险制度实施10年来,在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生命权和健康权,安抚受害人及其亲属情绪,有效缓解交通事故处理压力方面显现出了强大的社会效益,交强险在交通事故领域救急、救难作用正在不断凸显。
10年来,交强险制度不断完善,先后建立了“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交强险重大人伤事故提前结案处理机制”“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和“直接向受害人支付赔款机制”。这些制度形成了覆盖交强险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快速理赔的完整体系,提高了事故处理效率。同时,有多个省市推广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及诉讼调解对接机制,快速处理赔案,及时化解矛盾。
10年来,与投保人关系更为密切的是交强险在全国建立了交强险费率与交通事故记录挂钩的浮动机制,在10多个省市建立了酒驾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使重大人伤事故出险频率不断下降。以2016年为例,2016年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人数(国家统计局2012年至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1人,5年下降了25%。
10年来,交强险已累计提取救助基金140亿元,累计代收车船税3564亿元。这一数据在2016年分别为20亿元和681亿元。
中国保险协会负责人表示,自2006年交强险制度实施以来,交强险受益人群不断扩大,各项风险逐步控制,整体经营趋于稳定。在经历起步和调整阶段后,目前交强险运行逐步进入有序发展阶段。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各项经营指标基本保持平稳,并呈现出3个特点:
一是覆盖面持续扩大,保障作用不断凸显,2016年交强险共承保机动车(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2.07亿辆,同比增长13%;机动车交强险投保率为72%,其中汽车投保率达到94%。2016年保险行业共处理交强险赔案3010万件,其中垫付抢救费用48万件,提取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