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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更严格监管 规范“现金贷”须溯本清源

2017-11-03 10:00:5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面对“现金贷”业务的疯狂扩展,金融监管部门不断出手施治。近日,央行有关负责人针对近期“现金贷”规模扩张势头迅猛这一现状表示,包括“现金贷”在内的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

不可否认,“现金贷”能够解消费者燃眉之急。然而,其中滋生的乱象也不容忽视,尤其遭人诟病的是“现金贷”暗藏畸高利率。虽说有些放贷机构宣称“低利息”甚至“零利息”,可名目繁多的服务费、运营费、逾期费、滞纳金等折算下来,利率水平往往可达400%甚至600%。此外,粗放经营模式下坏账率居高不下,对借款人突破法律底线的暴力催收,都搅扰着正常的金融秩序,给社会安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针对“现金贷”发展现状,有必要实行更严格的监管,将银监会今年4月份发布的《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到实处,继续做好“现金贷”业务的清理整顿工作,督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禁止其欺诈、虚假宣传;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有关规定,防止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事件的发生。

资料显示,有个别银行通过认购消费贷证券化产品的形式,将资金投入到了“现金贷”平台中。一旦“现金贷”平台出现问题,势必波及这些银行,一定程度上存在酿成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所以,强化对“现金贷”的监管,不能只盯着“现金贷”平台,“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还有必要追本溯源,瞄准其背后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做足文章。无论是现场还是非现场监管当中,切莫忽视银行与“现金贷”平台之间的业务关联,应围绕彼此之间的业务关联细节深查细究,未雨绸缪,及早发现苗头性问题,努力从“现金贷”资金源头上采取必要的规范措施。

“现金贷”平台的资金来源,一部分来自银行,还有一部分来自于民间投资者。因此,还应加强民间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法规意识宣传教育,使其进一步增强对于投资理财的风险权衡与自我把控,更好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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