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业内关注的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0432,简称:*ST吉恩)债务缠身事件,有了新的发酵。3个月来,包括渤海银行、华融资产、浦发银行、农业银行、农银租赁、吉林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走上了法律维权之路。一方面,公司已有超过78亿元的逾期借款和利息;另一方面,公司前三季度仍然净亏近10亿元。股票暂停上市、债务逾期以及最近的连环诉讼事件,都给其发展和保壳蒙上了一层阴影。
接连被诉 深陷债务泥潭
11月2日,*ST吉恩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诉讼案的《民事判决书》,根据《民事判决书》,公司将承担275590180.73元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等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如公司未按本判决在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需要指出的是,这绝非*ST吉恩首次接到败诉判决书。依据*ST吉恩对外公告,记者初步统计,自8月份以来,*ST吉恩近3个月内共遭到7家机构来诉。分别为渤海银行、华融资产吉林分公司、浦发银行长春分行、农业银行通化支行、农银租赁、吉林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支行。这其中不乏已诉未开庭、败诉等。例如,吉林银行吉林北京路支行向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起诉状》,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7年9月22日发出传票,开庭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
实际上,*ST吉恩逾期未还的金融机构借款远不止上述几起诉讼涉及的金额。根据*ST吉恩最新披露的数据,截至2017年10月13日,本金累计逾期金额69.02亿元,欠息累计金额9.59亿元,合计金额已经超过78亿元。
另外,公司还涉有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公告显示,截至8月31日,为支持新乡新能源的发展,配合新乡新能源做好银行贷款安排,提高向银行申请贷款效率,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17年度为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对新乡新能源的银行贷款、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各种借款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亿元,本次担保事项无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