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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平台青睐个贷 小微企“不受待见”

2017-10-30 09:15:5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网贷为服务小微企业而生”,这是某家网贷平台的宣传语,掷地有声。

但《国际金融报》记者近期采访发现,从运营实际情况来看,现在大部分网贷平台可能会更偏向小额、分散的个人贷款。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难以解决。

为何小微企业依旧“不受待见”?互金行业普惠金融之路还有多远?

小微企渴求资金

对于大多数的小微企业来说,融资困难仍是摆在他们面前的一道难题。传统银行由于手续繁琐、审核严格,很多小微企业只能敬而远之。因此,互联网金融被寄予厚望,希望能够帮助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浙江某外贸公司董事长陈新云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目前市面上的资金成本还是比较高。以浙江方面为例,银行的资金成本相对而言是最低的,大约在年化6.4%至6.5%,不过不少小微企业难以获得;民间借贷资金平均成本在18%左右,高的可达30%以上。

“如果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资金撮合对接的模式,确实能匹配到有理财需求的投资者和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从而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那肯定有利于促进社会资金的高效流转,回归实体经济、促进实业发展。”陈新云谈到。

平台更爱个贷

那现实状况又是怎样?小微企业融资难有得到缓解吗?

上海某中型平台高管李峰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坦言,“理论上,网贷平台在借贷过程中应该只扮演资金信息供需匹配、披露借款所需信息的角色,并不碰触资金、干涉经营。我们当初也是抱着这样的初心做的网贷平台,但是在真正的经营过程中我们确实碰到了很多操作性的问题。”

“从借贷额度来看,一般网贷平台可以服务的企业也就是小微企业。”李峰对记者指出,这是由限额令决定的。

自去年银监会公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开始,网贷平台大额标陆续下架。

《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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