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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遭股东减持 维维股份称因资管计划到期

2017-10-27 07:30:5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10月18日,维维股份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安信乾盛于10月16日与宁波博泓合丰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博泓合丰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合同,装让其持有的维维股份6.9%的股份,合计1.153亿股。在上述权益发生变动之后,安信乾盛将不再持有维维股份的任何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减持之前,安信乾盛与方正证券善赢1号分别位列维维股份第二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两家资管计划均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表示,减持维维股份的原因系因资管计划临近到期,所持有的维维股份已满6个月,拟通过减持实现投资收益。

●维维股份回应

据维维股份10月21日所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书显示,章霖受让维维股份的目的是看好维维股份未来的发展。

章霖承诺在股权转让完成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完成6个月之后,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在任意连续90天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比例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比例不超过2%。若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个月内所持股份降至5%以下的部分,将另行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减持。

10月2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受让维维股份股权一事致电章霖,但电话无人接听,随即记者发送短信到章霖手机号,截至发稿对方未回复。

实际上,博泓合丰投资不久前也受让了安信乾盛所持有的维维股份6.9%的股份。

10月18日晚间,维维股份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权受让方宁波博泓合丰投资合伙企业同样表示,在股权转让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完成6个月之后,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在任意连续90天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比例不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比例不超过2%。若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个月内所持股份降至5%以下的部分,将另行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减持。

10月26日,维维股份董秘孟召永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是二、三股东的事情,跟上市公司没有关系,股东减持是因为资管计划到期,自然要置换,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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