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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连发16份监管函:严防险企成股东提款机

2017-10-27 07:10:5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冉冉)昨天,保监会分别对珠江人寿等5家保险公司以及华汇人寿、长江财险等11家保险公司下发监管函,披露相关机构存在的公司治理问题。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治理相关规则制度,对部分公司关联交易采取禁止性措施,表示“严防股东将保险公司当成提款机”。这是保监会第一次对涉及关联交易的市场行为直接采取监管措施。

今年上半年,保监会开展了首次覆盖全行业的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

被下发监管函的公司均为在评估中监管评分较低的公司,主要问题集中在公司章程与“三会一层”运作、内控与合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以及股东股权等方面。其中,董事会运作不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不合规、内控审计管理弱化、薪酬考核机制不到位四个方面问题较为突出。

监管函中明确要求相关公司接到监管函后立即实施整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限期向保监会报送整改报告。同时要求公司以此次评估和整改为契机,全面查找公司治理问题,完善制度,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特别是针对关联交易问题,监管函中明确禁止部分公司与其重点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六个月,目的是督促其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严防股东将保险公司当成“提款机”。

保监会透露,将下发第三批公司治理监管函,对部分存在股权违规问题的公司,将实施违规股权强制退出等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同时,保监会将继续强化各保险公司治理规则制度遵循合规性、有效性、严肃性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涉及关联交易的各类市场行为的直接监管,强化监管措施和问责力度,将日常监测、违规记录等与分类监管评价、公司治理评级相挂钩,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监管刚性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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