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5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黔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都匀分行)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银监会黔南监管分局对其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黔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南银监罚决字〔2017〕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柴亚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黔南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