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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产不及预期 焦炭继续寻底

2017-10-25 09:17:5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10月11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决定把钢铁等重点工业企业错峰限产时间由2017年11月15日提前至2017年10月12日0时,要求在全市钢铁企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下发前,钢铁企业执行烧结(球团)装备停产50%的停限产措施;待全市钢铁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下发后,严格遵照其执行。通知同时要求自2017年10月12日0时起至2018年3月15日,各类建设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拆除)施工一律停止。唐山地区钢厂限产提前一个月,预计影响500万吨钢产量,约占全国每月钢产量的7.5%,对短期焦炭需求产生很大影响,焦炭价格承压下跌。

  焦炭价格跌跌不休

  10月21日山东地区主流钢企第六轮下调焦炭采购价格,幅度为50元/吨,累计降幅400元/吨;10月23日河钢集团焦炭采购价普降100元/吨,一级焦累计降220元/吨,高硫焦累计降270元/吨,河北地区其他主流钢企也陆续下调焦炭采购价。随着冬季来临,雾霾天气加重,钢厂高炉开工受限情况蔓延,钢厂减量采购,需求低迷,再加上买涨不买跌的心态,焦化厂出货压力倍增。

  焦炭价格自6月份开始上涨,延续3个多月,共计涨价660元/吨,现如今不到一个月就已经跌去一大半,而且还未出现止跌信号,如此的降幅和下调频率足以看出焦化厂的销售压力。钢厂迫于去库存的无奈,只能采取降价的方式来降低焦企供货的积极性,但焦化厂越降价越加紧送货,越送货越加剧市场下跌,形成恶性循环。尽管钢厂和焦化企业均面临政策限产,但无疑短期焦炭供应过剩的局面将加剧市场的博弈。

  产销存情况

  10月份以来,焦化企业开工率下滑10%左右,但是焦炭产量基本没变,销量有所减少,总体来说产量大于销量,导致库存增加。在钢厂压价和减少接货的基础上,大部分焦化厂接连下调价格,一些小型焦化厂由于恐慌而大幅压低价格。钢厂库存维持在正常水平,按需采购,以消化自有库存为主。焦化厂还有100多元/吨生产利润,仍在开足马力生产,但是销售不畅,库存有持续累积的风险,预计价格有进一步下跌的空间。

  现货情况

  本次调研样本为山西省吕梁地区焦化企业,目前该地区准一级焦炭报价1900元/吨左右,各焦化厂库存都不是很大,焦化利润在100元/吨左右。吕梁市不在“2+26”限产范围内,该地区焦化企业开工率在80%左右。由于前期焦化利润较高,有个别已经停产的焦化厂也已经开始复产。厂家反映钢厂焦炭库存维持15天左右的存量,这个库存对钢厂来说处于中等偏宽裕的水平,而河北限产的提前又无形增加了焦炭库存的可用天数,所以钢厂采购积极性不强。市场上一级焦炭价格降幅较少,准一级、二级焦炭降幅较大,是本轮下跌的主力,高品焦炭和低品焦炭价格出现分化。由于市场连续的降价,市场情绪较为悲观,厂家预期后市还有一定下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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