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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特科技重组事宜被上交所问询

2017-10-24 07:45:5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记者 王维波

北特科技10月23日晚公告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问询函,上交所就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相关事宜提出问询。

草案披露,拟收购标的资产2015年、2016年、2017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29亿元、1.8亿元、1.5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60.99万元、1380.62万元、1588.52万元。其中,2016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增幅分别为39.87%和199.49%。同时,标的资产2016年应收账款为6882.83万元,占总资产的26.57%,同比增长36.3%。问询函要求上市公司补充披露:结合市场变化、订单、产品产销量、信用政策、新能源汽车电动空调机压缩机业绩贡献等,进一步说明标的资产2016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存在大额赊销调节收入的情形;结合收入、成本费用等科目的变动情况,说明标的资产2016年净利润大幅增长且增幅远高于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标的资产2017年1-7月营业收入不及2016年的情况下,净利润高于2016年全年净利润的原因及合理性。

草案披露,本次交易选取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方法,标的资产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73亿元,其中无形资产评估增值0.51亿元,并最终形成2.75亿元商誉。而资产基础法下商标权的评估值为1.16亿元。问询函要求上市公司补充披露:商标权在两种评估方法下的评估值,如存在差异说明原因;原账面未确认而需重新确认的可辨认无形资产的具体类型、公允价值及相应评估合理性,是否已充分识别所有可辨认无形资产并合理计量其公允价值。

草案披露,资产基础法下标的资产商标权评估值为1.16亿元。问询函要求上市公司补充披露:标的资产的商标权账面价值为0,资产基础法下的评估值为1.16亿元的计算过程及合理性;标的资产报告期内存在资产减值损失,在净利润预测时认为预测年期内不会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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